ADO Property 對象


Property 對象

內置屬性是在 ADO 中實現並立即可用於任何新對象的屬性,此時使用 MyObject.Property 語法。它們不會作為 Property 對象出現在對象的 Properties 集合中,因此,雖然可以更改它們的值,但無法更改它們的特性。

ADO Property 對象表示 ADO 對象的動態特性,這種動態特性是被 provider 定義的。

每個與 ADO 對話的 provider 擁有不同的方式與 ADO 進行交互。所以,ADO 需要通過某種方式來存儲有關 provider 的資訊。解決方法是 provider 為 ADO 提供具體的資訊(動態屬性)。ADO 把每個 provider 屬性存儲在一個 Property 對象中,而 Property 對象相應地也被存儲在 Properties 集合中。此集合會被分配到 Command 對象、Connection 對象、Field 對象 或者 Recordset 對象。

例如,指定給提供者的屬性可能會指示 Recordset 對象是否支持事務或更新。這些附加的屬性將作為 Property 對象出現在該 Recordset 對象的 Properties 集合中。

ProgID

set objProperty=Server.CreateObject("ADODB.property")


屬性

屬性 描述
Attributes 返回一個 Property 對象的屬性
Name 設置或返回一個 Property 對象的名稱
Type 返回 Property 的類型
Value 設置或返回 一個 Property 對象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