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函數定義
JavaScript 使用關鍵字 function 定義函數。
函數可以通過聲明定義,也可以是一個運算式。
函數聲明
在之前的教學中,你已經瞭解了函數聲明的語法 :
function functionName(parameters) { 執行的代碼 }
函數聲明後不會立即執行,會在我們需要的時候調用到。
實例
return a * b;
}
![]() |
分號是用來分隔可執行JavaScript語句。 由於函數聲明不是一個可執行語句,所以不以分號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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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數運算式
JavaScript 函數可以通過一個運算式定義。
函數運算式可以存儲在變數中:
實例
在函數運算式存儲在變數後,變數也可作為一個函數使用:
實例
var z = x(4, 3);
以上函數實際上是一個 匿名函數 (函數沒有名稱)。
函數存儲在變數中,不需要函數名稱,通常通過變數名來調用。
![]() |
上述函數以分號結尾,因為它是一個執行語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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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ction() 構造函數
在以上實例中,我們瞭解到函數通過關鍵字 function 定義。
函數同樣可以通過內置的 JavaScript 函數構造器(Function())定義。
實例
var x = myFunction(4, 3);
實際上,你不必使用構造函數。上面實例可以寫成:
實例
var x = myFunction(4, 3);
![]() |
在 JavaScript 中,很多時候,你需要避免使用 new 關鍵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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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數提升(Hoisting)
在之前的教學中我們已經瞭解了 "hoisting(提升)"。
提升(Hoisting)是 JavaScript 默認將當前作用域提升到前面去的的行為。
提升(Hoisting)應用在變數的聲明與函數的聲明。
因此,函數可以在聲明之前調用:
myFunction(5); function myFunction(y) { return y * y; }
使用運算式定義函數時無法提升。
自調用函數
函數運算式可以 "自調用"。
自調用運算式會自動調用。
如果運算式後面緊跟 () ,則會自動調用。
不能自調用聲明的函數。
通過添加括弧,來說明它是一個函數運算式:
實例
var x = "Hello!!"; // 我將調用自己
})();
以上函數實際上是一個 匿名自我調用的函數 (沒有函數名)。
函數可作為一個值使用
JavaScript 函數作為一個值使用:
實例
return a * b;
}
var x = myFunction(4, 3);
JavaScript 函數可作為運算式使用:
實例
return a * b;
}
var x = myFunction(4, 3) * 2;
函數是對象
在 JavaScript 中使用 typeof 操作符判斷函數類型將返回 "function" 。
但是JavaScript 函數描述為一個對象更加準確。
JavaScript 函數有 屬性 和 方法。
arguments.length 屬性返回函數調用過程接收到的參數個數:
實例
return arguments.length;
}
toString() 方法將函數作為一個字串返回:
實例
return a * b;
}
var txt = myFunction.toString();
![]() |
函數定義作為對象的屬性,稱之為對象方法。 函數如果用於創建新的對象,稱之為對象的構造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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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頭函數
ES6 新增了箭頭函數。
箭頭函數運算式的語法比普通函數運算式更簡潔。
(參數1, 參數2, …, 參數N) => { 函數聲明 } (參數1, 參數2, …, 參數N) => 運算式(單一) // 相當於:(參數1, 參數2, …, 參數N) =>{ return 運算式; }
當只有一個參數時,圓括號是可選的:
(單一參數) => {函數聲明} 單一參數 => {函數聲明}
沒有參數的函數應該寫成一對圓括號:
() => {函數聲明}
實例
有的箭頭函數都沒有自己的 this。 不適合頂一個 對象的方法。
當我們使用箭頭函數的時候,箭頭函數會默認幫我們綁定外層 this 的值,所以在箭頭函數中 this 的值和外層的 this 是一樣的。
箭頭函數是不能提升的,所以需要在使用之前定義。
使用 const 比使用 var 更安全,因為函數運算式始終是一個常量。
如果函數部分只是一個語句,則可以省略 return 關鍵字和大括弧 {},這樣做是一個比較好的習慣:
實例
注意:IE11 及更早 IE 版本不支持箭頭函數。